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T-2021-106CG
项目名称:吴忠市人防宣传品及宣传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9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9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人防宣传中性笔、人防宣传折叠包、人防宣传遮阳伞、人防宣传笔记本、人防宣传栏等(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4)《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6)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鲜章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3) 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原件;(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原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7)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9日 至 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