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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委托经办服务费第二标段:拉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经办(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1-10-19 20:47:3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4010021210200003291

项目名称: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委托经办服务费第二标段:拉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经办

预算金额:2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医疗保障征缴核定。商业保险机构按政策对拉萨市医疗保障各险种进行征缴核定,个人账户(体检费)上账。

(二)医疗费用审核。商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对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两病”门诊、住院、异地就医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结算、支现、清户进行实时、全面审核,做好外伤医疗费用及票据核查,有效甄别票据真伪,及时对参保患者的外伤情况以及应由或可能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进行核实。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实施监管,将结算标准、费用管控、即时结算、就诊信息及违规违约责任等各项内容纳入委托经办协议考核范围,有效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服务和医药收费行为。

(三)医疗救助结算。重点救助对象、一般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局指定人群的一站式救助经办服务。

(四)医疗费用支付和结算。医保管理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对每月结算资金需求进行预算,将所需周转金预拨至商保公司指定账户,用于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以及向参保人员支付结算费用,并适时对预拨给第三方的基本医疗保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方凭证须如实完整,且无条件提供相应原始凭证。

(五)基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自治区、拉萨市医保政策,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的规范,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对定点医药机构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提请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按规定分析基金运行情况,及时统计汇总拉萨市医保相关数据信息,定期向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报送基金运行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年终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年终考核。

(六)经办服务能力。加强政策宣传,提供政策咨询、政策解读,信息查询服务,按国家要求推进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实现即时结算工作目标。

(七)建立相互审核机制。由中标方负责互审其他标段经办内容,按照拉萨市医疗保障局要求,按月对其他标段负责审核的医疗费用进行抽查复审,

(八)在县(区)、功能园区设代办点,方便群众。中标方须在县(区)医保局设代办点具体负责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为三年,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7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健康保险业务五年以上资质资格;3.2在西藏具备较为完善的服务网点及医疗保险专项信息系统;3.3具有政策性医疗保险项目承办丰富经验及熟悉西藏本地医保政策或医学专业背景的人才队伍,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医学专业人才占比不少于60%,提供毕业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0日  至 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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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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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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