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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确定公务、业务车辆保险定点供应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2021-12-17 13:02:1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LSFW-21122-2

项目名称:确定公务、业务车辆保险定点供应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确定公务、业务车辆保险定点供应商1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0年)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和不发达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供应商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谈,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应是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应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至 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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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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