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活性炭增加备用系统增容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活性炭增加备用系统增容改造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马村镇营里村东,设计垃圾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
2.2招标范围:活性炭增加备用系统增容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范书。
工期:合同签订后50天到现场安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1项电厂或化工厂设备安装或改造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 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以招标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5 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5日9:00时至2021年11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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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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