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环保自行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环保自行监测项目,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垃圾处理为主,以发电为辅的环保企业,为广东省环保集团下属广业投资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公司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石家庄市冀粤焚烧发电厂,项目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营里村东,占地面积66667平方米。目前公司配置2×250t/d+1×500t/d垃圾焚烧炉、3套尾气处理装置、1台N12MW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和1台CN7.5MW抽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以及与之相配套环保工程尾气在线监测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飞灰固化处理车间等。
2.2采购范围
按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有关规定,对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炉渣、飞灰固化物、噪声等进行监测并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限: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1项垃圾发电厂环保监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以采购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3.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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