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兰考县垃圾分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1-137 | |||||||||||
2、项目名称:兰考县垃圾分类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67,998,099.60元 | |||||||||||
最高限价:67998099.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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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项目名称:兰考县垃圾分类项目 5.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3 项目地点:兰考县境内 5.4 建设期:2年 5.5 服务期:3年 5.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7 预算金额:6799.80996万元 5.8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5.9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5.10 服务内容:兰考县垃圾分类第三方运营服务 | |||||||||||
6、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2年;服务期: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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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年限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5、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7、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含法定代表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 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8、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11月23日 至 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