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JCG2021050
项目名称:石狮第四实验幼儿园空调电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石狮第四实验幼儿园空调电器采购项目 | 1(批) | 480000 | 否 | 4800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注:投标人属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与投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三年内未因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7)投标人须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的相关证明材料;(8)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由投标人自行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9)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磋商文件。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业务执行负责人(总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至 2021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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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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