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SJZMZ20211101
项目名称:兴宁市2021年发展水稻生产育插秧项目
预算金额:18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提供复印件)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⑧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⑩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的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复查结果为准);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已办理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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