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TYND[2021]037号
项目名称:国高网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220千伏崇安I、II路#53塔迁改工程
预算金额:952.623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2.623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备注 |
1 | 1-1 | 国高网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220千伏崇安I、II路#53塔迁改工程 | 1批 | 952.6232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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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开工后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允许合理调整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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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5)①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6)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替代材料: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投标人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同时须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为准)。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3日 至 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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