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正辉【2021】采购1203
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20000元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1-1 | 食堂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 1年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明细 描述(1)关于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的补充说明: 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本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2)关于财务状况的补充说明: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所投的肉类产品须具有合格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4)其他要求: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成立年限必须满3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4日 至 2022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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