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BRR21-SCB-ZB-9-04|发布时间:2022-04-28 15:19: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移位、改造,招标人为中核环保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一阶段工程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设计参数、设备现状、场地现状等情况,现需对原有吊车及钢结构挡雨仓房进行移位工作(从已完成废物处置工作的第一排处置单元移位到新建的第二排处置单元),并对原有吊车进行改造,满足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科工局批复的年废物处置能力。
2.2招标内容
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移位、改造,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移位、原有吊车改造、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移位改造后安全鉴定、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移位改造后调试、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三堆镇飞凤山处置场。
2.4计划工期
(1)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移位方案和吊车改造方案细化;
(2)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完成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移位;
(3)2022年10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完成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改造、调试、安全性鉴定工作及最终的验收。
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别应含桥式或门式起重机,级别为B级(含)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4月28日起至2022年5月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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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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