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葫芦岛段220kV、66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服务(1-2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葫芦岛段220kV、66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1〕3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葫芦岛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一标段: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葫芦岛段220kV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服务;
二标段: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葫芦岛段66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服务;
2.2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境内;
2.3 招标范围:完成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葫芦岛段220kV、66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服务所涉及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等技术咨询服务;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1日历天(计划服务周期为2022年7月7日-2022年7月28日,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预算金额:一标段:40万元;二标段340万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40万元;二标段3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主要人员: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联合体投标资质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标段:
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
设计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其他要求:(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保证金:一标段:0.4万元;二标段3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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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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