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葫芦岛“燕龙”清洁供暖项目初可研陆域地形测量、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HDGC022632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葫芦岛“燕龙”清洁供暖项目初可研陆域地形测量、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葫芦岛“燕龙”清洁供暖项目 ,规划建设 1台 400MWt热功率规模的“燕龙”型号供热堆,测量工作包括两个厂址:大岭、东砬厂址。
2.4 招标范围
中核葫芦岛“燕龙”清洁供暖项目初可研陆域地形测量、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2.4.1 地形图测量
(1)测量范围:包括厂区用地、非居住区范围及其它用地等。大岭厂址测区面积约6.0km2;东砬厂址测区面积约6.5km2;最终以实测范围计算为准。
(2)测量内容:地形、地貌、地物以及人工活动地形地貌等,并应满足有关现行测量技术规范要求。
(3)比例尺:1:1000。具体技术要求见技术任务书。
2.4.2 岩土工程勘察
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地质测绘、水文地质调查、工程物探、钻探与取样、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其要求除满足技术任务书外,还应满足现行规范规程的相关要求。
2.5 项目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
2.6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起:测量1个月,勘察3个月
2.7 质量标准
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葫芦岛“燕龙”清洁供暖项目初可研陆域地形测量、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2年12月30日17时00分—2023年01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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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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