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受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辊道窑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辊道窑改造工程项目;
1.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金牛大道;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拟在原有灼烧一车间三条40M和灼烧二车间三条44M电加热辊道窑,共六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原有材料进行改造:
(1)、增加三条44M辊道窑回转线;
(2)、两条44M电加热辊道窑改为天然气辊道窑;
(3)、剩余一条44M和三条40M电加热辊道窑进行检修、调试。
详见用户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1.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含在用户工厂安装调试时间30天)
1.4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范围包括设备改造、安装、调试、试运行到验收、质保期全过程。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有完备的技术实力,能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2.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 3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2.4 投标人应具有完备的技术实力,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或以上行业经验。(实施过程中不可更换,投标阶段提供拟派遣技术人员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稀土或化工等相关领域辊道窑工程业绩;
2.6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或被禁止投标的投标人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参照《湖南省工业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评标定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2日~2022年06月28日,每日09:00-11:30时,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③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08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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