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中稀(永州)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业级P507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批工业级P507,批次交货期为发出通知后30日历天内,交货地点为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金牛大道(中稀永州新材厂区)。
本批次项目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家中标单位。招标范围如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产品指标 | 数量 | 单位 |
01 | 工业级P507 | 含量≥95% | 600000 | kg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600吨工业级P507萃取剂供货)。
3.2 信誉要求: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禁止投标的单位投标。
3.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对应供货品牌的生产厂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认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交工业级P507不少于5个已在中国境内萃取分离行业合同签订销售业绩。其中近三年内(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至少具备1个在萃取分离行业中的单个合同销售量大于等于300吨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业主证明文件须加盖业主单位及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业主证明文件须包括证明人姓名、职务及座机联系电话。
3.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设备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4日,每日09:00-11:30时,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③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④制造商(生产厂家)对产品销售或经营授权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08室)现场或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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