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2022至2025年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01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本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2022至2025年运维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项目概况: 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场址区位于汕头市鮀莲街道南部临江,距离汕头市中心直线距离约10km。本项目装机容量105.084MWp,电池组件:采用540Wp单晶硅组件、固定支架、组串式逆变器;集电线路采用4回35kV,1回出线接入110kV升压站。本项目计划于2022年11月底前并网发电。
2.3 标段划分: 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2022至2025年运维服务
2.4 服 务 期: 36个月(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通知人员进场之日起生效)
2.5 招标范围:光伏场站的生产运维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光伏场站生产现场设备与其配套的所有的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的监控、巡检、记录、缺陷处理、维护、隐患排查、光伏组件清洗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6根据内部管理要求,本项目备案投资主体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变更为华能(汕头金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届时项目合同将由华能(汕头金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签署合同并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持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文件扫描件)。
(2) 投标人自2019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30MW及以上光伏发电站运维业绩或1项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项目维护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反映检修维护范围等主要内容页等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电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同时必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且具有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累计完成满5年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站检修和维护项目或者火力发电机组维护项目的经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从业经历业绩合同、任职文件和业主方相关证明等从业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08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0月14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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