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第二批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2-09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本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第二批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工程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审查,相关设计、采购、图纸技术确定,设备及设施的施工、安装、调试、送电、联调等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的全过程第二批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
2.3 标段划分: 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第二批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8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之日止。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通过提供3名专业技术人员给招标人,接受招标人调遣管理,参与项目建造、施工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需提供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备案的专业应包含电力(新能源)专业。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1个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咨询方面的服务业绩(含设计、机组现场调试等方面的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需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合同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3月1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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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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