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区宠物园区公园绿地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南和区宠物园区公园绿地项目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南和区宠物园区公园绿地项目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1]1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投资4023.27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祥和路与华兴大街交叉口西北角,顺水河南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2128.67平方米,地上2层,框架结构。
2.3计划工期:336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人员、企业严重失信名单)(http://zjj.xingtai.gov.cn/ )。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18日23时59分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4日00时00分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23时59分
投标截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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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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