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 厂区道路二阶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TC230P05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 厂区道路二阶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TC230P05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商业贷款100.0%,招标人为 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厂区道路二阶段工程,约43万㎡道路工程施工,包含厂区内道路与厂区外市政道路衔接出入口施工及建设周期内道路的维护、破除、修复施工等。 道路总长度约41Km,路宽包括18m、12m、10m、8m、7m、6m等。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 :
(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提供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以及劳动合同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财务要求:不做要求。
(4)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道路施工业绩;申请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至少包括施工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及双方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材料)的扫描件。
(5)信誉要求:无清算、破产,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要求:
1、两年内(至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在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采购过程中不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2、申请人须承诺在资格预审全过程及招标全过程中,申请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申请人拒绝配合,或发现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申请人的资格预审通过资格或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17日23时55分00秒---2023年03月22日23时55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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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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