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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生态文明示范区道路一期工程绕阳河大桥补编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公开招标公告

2023-11-21 16:18:0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辽河生态文明示范区道路一期工程绕阳河大桥

补编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辽河生态文明示范区道路一期工程绕阳河大桥补编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文件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辽河生态文明示范区道路一期工程绕阳河大桥补编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2.2 项目概况:辽河生态文明示范区道路一期工程绕阳河大桥为漫水桥,跨越绕阳河主河槽。上部结构采用12×13 米钢筋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台。全桥长160.4米,桥面全宽:净7.0米+2×0.5米防撞护栏=8.0米,设计角度90度,中心桩号K27+478.5。

2.3 招标范围:补编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省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详见招标文件)。

2.4 项目预算:26.5万元。

2.5 服务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并报省水利厅审查批复(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省现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2.8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6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事业单位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是已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水利水电)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处于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于2023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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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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