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7/16-QT-119)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后勤服务类班车)2023-2025年餐饮管理服务(两年)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厦门)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白虎岩路178号。
2.2.项目规模:24个月餐饮管理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计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57/16-QT-11901 | 2023-2025年餐饮管理服务(两年) | 早、中、晚三餐的食材购买、食品烹饪、食品售卖、运行人员送餐、机组大小修及抢修送餐、厨房保洁、储藏间保洁、餐厅保洁、餐厅桌椅售卖台保洁、碗筷消毒柜保洁、食品留样、留样柜保洁、餐盘清洗消毒、牙签纸巾购买更换等服务工作。授权由餐饮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招标文件虽未列出但为提供高质量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中技术条款及项目单位要求之服务管理细节,均应含于本范围中。 | 200元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2025年餐饮管理服务(两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2个企事业单位餐饮管理服务业绩,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23 10:30到2023-04-28 18: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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