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7/18-CL-103)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天津分公司相关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2023年下半年度脱硫石灰石粉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2.2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7/18-CL-10301 | 华电天津开发区分公司2023年脱硫消耗剂(石灰石粉)采购 | 炉内石灰石粉0.5万吨,炉后石灰石粉3万吨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天津开发区分公司2023年脱硫消耗剂(石灰石粉)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3个石灰石粉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能够证明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承包范围,盖章页等主要内容)。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标段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12 16:51到2023-09-18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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