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固定污染源烟气比对校验及比对监测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SXZB-2311239011JNF239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市辖区
受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固定污染源烟气比对校验及比对监测项目,采购人为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1采购范围:根据《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质量控制技术规范》DB14 / T 2051—2020所要求的频次方法进行比对校验及比对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监测)。同时要满足企业及环保相关要求,并出具报告。
根据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监测系统状况,采取合理适当的采取样方式进行取样。比对监测环境监测布点、批次及内容见下表(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比对校验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执行)。
2.2服务期限: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
2.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根据企业2023年度自行监测方案中的监测内容以及《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要求,保证每次比对监测及比对校验的有效性。按照当地环保要求,定期对非道路移动车辆进行排气监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10月-2023年10月)至少一项300MW或以上同类型燃煤发电机组(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业绩(提供合同);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3.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7日17时3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3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以上时间,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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