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自行监测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SXZB-2311238911JNF2389/0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市辖区
受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自行监测项目,采购人为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生产经营性成本,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1采购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自行监测方案中的监测内容以及频次按时进行监测,(包含烟气污染源在线故障情况下手工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同时,完成企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备案,完成甲方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和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调甲方其他相关问题及根据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可能增加的项目。具体常规内容按2023年度自行监测方案中监测项目执行。
2.2服务期限:2023.11-2024.12。
2.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1.根据企业2023年度自行监测方案中的监测内容以及频次进行监测,包括对周边相应的空气、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出具监测报告。
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灰场地下水除常规检测项外必须监测硝酸盐(以 N 计)、亚硝酸盐(以 N 计)。
3、当招标方出现临时性应急情况,需启用手工监测时,投标方应于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开展监测工作。
4、雨季雨水采样必须在接企业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采样地点并开始采样,必须保证样品的时效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水、空气、噪声、土壤的CMA资质);
3.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10月-2023年10月)至少一项300MW及以上同类型燃煤发电机组监测项目(提供合同);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3.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7日17时3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3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以上时间,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