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3-2025年招标及采购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3-2025年招标及采购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详见“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6 标段划分:
ü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ü 2 家,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份额 | 服务区域 |
1 | 第一名 | 60% | 省公司本部60%、海口分公司、澄迈分公司、琼海分公司、万宁分公司、文昌分公司 |
2 | 第二名 | 40% | 省公司本部40%、三亚分公司、儋州分公司、乐东分公司、东方分公司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ü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非OFF)80%,参选人的折扣报价不得为负数,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参选被否决。报价折扣(非OFF)=1-下浮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拟采购两家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为期两年的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的内容涉及省公司及9个地市分公司(含智联、能源公司),涵盖工程、货物、服务三种 类型。包括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及其他委托招标(采购)代理采购的项目
2.2服务期限: 2年
2.3服务地点: 海南省全省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及比选文件、合同规定。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营业执照: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参选人具备采购代理服务经验,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代理采购项目累计预算金额达到1亿元(含税)。提供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函或采购公告截图复印件,三者之一均可【证明材料时间以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函落款日期或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为准,金额以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函或采购公告(如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函或采购公告截图无预算金额,可用公告+中标/中选通知书证明)载明金额为准】。
3.1.4控股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关于主要人员信息、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及出资信息的截图。如公示系统无法查询,请同时提供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即无法查询的截图)及相应的情况说明函。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海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海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7日9:00至2023年11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