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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流出物排放优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12-01 10:51:4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流出物排放优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2-585)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流出物排放优化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昌江核电基地3、4号机组及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目前处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运行阶段)编制阶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HJ808-2016)及《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流出物排放量控制值作为运行期环评的一部分,需在装料前完成申报并获批,作为环评输入。同时,在运核电厂每5年由于长燃料循环等原因导致流出物排放变化,1、2号机组应于2027年前完成流出物排放量优化申请工作。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流出物排放优化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服 务 期: 暂定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前提交专项成果报告。
2.6 招标范围:委托乙方完成以下工作①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放射性流出物申请工作(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②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的放射性流出物申请工作(中核海南核电有限公司);③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的流出物排放量优化申请工作(海南核电有限公司);以上三项需通过业内专家评审,据此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优化工作,并获得审管部门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至少1个核电厂流出物排放优化相关服务项目业绩。业绩材料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或其他能证明已承揽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3.2.3 其他要求:①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资格,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②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项核电厂流出物排放优化相关服务项目,项目经理业绩应提供业绩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范围页、合同的签字页、用户证明等材料。)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06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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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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