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专线及互联网接入业务服务(10M内网专线及光纤租赁)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4-2-369)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专线及互联网接入业务服务(10M内网专线及光纤租赁)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为响应公司办公需求,需在营地一号楼,调试大棚,BE楼等办公场所设置办公专线(主机设立在营地一号楼信息机房),光纤及语音座机,以保证现场办公人员网络及语音通讯功能正常使用,故计划引入运营商通信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专线及互联网接入业务服务(10M内网专线及光纤租赁)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两年。
2.6 招标范围:1)一条10M内网视频专线,实现公司办公视频会议与核电公司及华能集团视频会议的网络链接。2)一条4M内网专线,作为标段2项目10M网络专线的备用线,用于公司内网,包括融资系统、法务系统、物资编码平台、员工自助服务系统的通讯链接。3)公司固定电话语音业务,安装办公用固定电话(暂定100台固话)和语音通信服务。4)网络光纤租赁:现场楼宇/厂房办公网络通过光纤与运营商网络实现通讯链接,如营地至调试楼光纤租赁,暂定8条光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基础电信运营商,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允许分支机构投标,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可提供上级机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业绩材料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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