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47-2360SCCJS69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星(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硫酸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蓝星(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整体项目规模:蓝星(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硫酸无害化处理服务。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硫酸无害化处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3.2投标人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4因纺丝车间硫酸无害化处理采用石灰石中和法,厂内不具备副产品(石膏)的长期贮存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至少2万吨/年石膏的分销渠道,须提供连续12个月内石膏销售业绩,合同须体现商品规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合同中须注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范围、签订时间),12个月累计石膏销售规模大于等于2万吨。
3.5投标人自2020年1月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工程或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声明: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期限: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8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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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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