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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彰武县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涉G101 K759+504.400柳河公路桥质量与安全技术评价-询比采购公告

2024-01-17 14:45:51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柳河彰武县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涉G101 K759+504.400柳河公路桥质量与安全技术评价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

一、采购条件

柳河彰武县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涉G101 K759+504.400柳河公路桥质量与安全技术评价采购项目已获得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辽宁水资源生态开发(彰武)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是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采购项目概况:柳河彰武县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主要包括防洪工程和非防洪工程两项内容,防洪工程包括新建堤防、新建护岸、新建穿堤及交叉建筑物、河道整理等4个分项;非防洪工程包括连接路、生物防护工程、河岸防护、生态工程、供电工程、水文站网补救工程和铁路桥防护工程等7个分项。柳河彰武县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与国道101柳河公路桥(K759+290.500~K759+718.300)垂直交叉。

采购范围:柳河彰武县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涉G101 K759+504.400柳河公路桥质量与安全技术评价,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部门批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c.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d.具有提供所采购服务的能力;

(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1.获取时间:2024年1月18日8时30分至2021年1月22日16时0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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