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沈阳站营业部公路业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RE-SY-25-002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现就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沈阳站营业部公路业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服务区域:沈阳至郑州
服务期限: 1年
服务内容:提供沈阳至郑州铁路线路的补充运输,补充运输方式为公路整车直送,按规定时效要求送达至指定位置,不固定开行日期、车型和地址,因补充运输需求不同,具体时效、开行日期、车型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服务内容,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预计业务量:800吨/年,具体以实际业务发生量结算。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人民币;
2. 经营范围具有道路运输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项目,能够提供公路运输服务的相关资质;
3.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 具备自有厢式货车不少于10台,其中:4.2米厢式货车、5.2米中型厢式货车、6.8米中型厢式货车、7.8米重型厢式货车、9.6米重型厢式货车均不少于1辆。
6. 具备自有驾驶员不少于10人。
7. 具有与顺丰、京东、邮政的快递货物公路运输3年及以上运营经验,需至少提供上述1家单位合作的证明(包括提供服务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单等)。
8. (1)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和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国铁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9.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应税服务为运输服务,提供税率为9%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税率调整,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关税率发票)。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1月18日17时09分 至 2025年0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平台,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
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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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