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鸡西市分行2024年-2026年线下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下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2024年-2026年线下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的通知》(省行工作通知〔2023〕277 号)文件要求,按照本次下发的采购结果,结合行内的需求在第一标段房地产价值评估(*除居住用房和商用房以外的房地产)12家入围供应商、第二标段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8家入围供应商、第四标段其他资产价值评估3家入围供应商范围内以公开采购的方式完成具体采购事项的最终采购,故本次采购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委托中昶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采购工作。
一、项目情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鸡西市分行2024年-2026年线下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ZC-2024-005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鸡西市分行线下评估服务,具体包括一标段房地产价值评估服务(*除居住用房和商用房以外的房地产)、二标段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服务、三标段其他资产价值评估服务。
5.预算金额:88.65万元(含税),其中
(一标段)房地产价值评估,58.9万元(含税)(具体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准)
采购控制价如下表:(累进计费率不得高于下表所列)
评估内容 | 价格总额(万元) | 累进计费率(‰) |
房地产价值评估 (*除居住用房和商用房以外的房地产) | 100(含)以下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101-1000(含)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
1001-2000(含)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
2001-5000(含)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
5001-10000(含)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
10000以上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二标段)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12.65万元(含税)(具体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准)
采购控制价如下表:(累进计费率不得高于下表所列)
评估内容 | 价格总额(万元) | 累进计费率(‰) |
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 100(含)以下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101-1000(含)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
1001-2000(含)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
2001-5000(含)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
5001-10000(含)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
10000以上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 其他资产价值评估 ,17.7万元(含税)(具体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准)
采购控制价如下表:(累进计费率不得高于下表所列)
评估内容 | 价格总额(万元) | 累进计费率(‰) |
其他资产价值评估 | 100(含)以下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101-1000(含)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
1001-5000(含)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
5001-10000(含)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
10000以上 | 不高于各入围单位入围报价 |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本项目每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工商注册设立,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2.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不存在重大侵害商业银行、借款人及其他当事人权益的行为,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3.企业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具备承担因估值不实导致我行损失的赔偿能力。具有较强执业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
5.提供房地产价值(*除居住用房和商用房以外的房地产)评估服务的,乙方应满足以下条件:
(1)以房地产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有3名(含)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师;
(2)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合伙企业形式的出资额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
(3)具备在当地范围内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执业资质;
6.提供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服务的,乙方应满足以下条件
(1)以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有3名(含)以上专职土地估价师;
(2)注册资本或出资额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
(3)具备在当地范围内土地评估执业资质。
7.提供其他资产价值评估服务的,乙方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合伙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总额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以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总额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
(2)以资产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资产评估服务3年(含)以上,有3名(含)以上资产评估师;
(3)具备在当地范围内资产评估执业资质及其他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4)提供国有、非国有森林资源价值评估业务的机构,还应有2名(含)以上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参加;提供贷款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非国有森林资源价值评估业务的,还可准入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含)以上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5)提供抵债股权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服务的机构,除应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外,还应具备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评估的,还应具备证券业评估资格。
(6)提供不良债权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服务的机构,应同时具备近1年内至少1次(以服务合同计,下同)或近3年内至少2次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银保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等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提供过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服务等。
8.与乙方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除总公司应符合准入条件外,分支机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固定的经营场所;
(2)经营时间1年(含)以上;
(3)具有拟准入资产类型的专职评估师2名(含)以上;
(4)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
(5)与分支机构可开展的业务合作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的营业范围。分支机构应当以总公司名义出具评估报告,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9.投标人须提供在“天眼查”和“企查查”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基础版),确定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报告中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内容如与本项目相关则同样投标予以否决。(行政处罚是指在招投标环节中有围标串标、重要信息造假等直接影响评标结果而接受的处罚,公布处罚期限的按期限执行,没有期限的自处罚之日起一年之内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1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控股管理关系、股权关联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股权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7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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