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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数据机房基础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5 20:13:4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数据机房基础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3-2-294)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数据机房基础设施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格书。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数据机房基础设施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到货,60天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
2.6 招标范围: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昌江核电厂华能综合生产办公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100万及以上合同额数据机房建设(至少包含微模块系统、机房精密空调、UPS其中一项)的实施业绩。
3.2.2其他条件:1、投标人若非设备原始生产厂家,所提供的UPS、微模块系统、精密空调、蓄电池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2项类似项目(至少包含微模块系统、机房精密空调、UPS其中一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经验。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29日09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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