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安工程大学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RDL】K2-2404096
项目名称:西安工程大学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元
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
合同包1(西安工程大学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合同包1预算金额:130000.00元
合同包1最高限价:1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西安工程大学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 西安工程大学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 文件 | 130000.00 | 1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工程大学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工程大学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截止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应具备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范围须包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其他废物(900-047-49)和(900-999-49)”;
3.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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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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