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分公司危险废物(综合生产区废水处理污泥)委外处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TXA-241022015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化学分公司危险废物(综合生产区废水处理污泥)委外处置(招标项目编号:OTXA-241022015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化学分公司危险废物委外处置 。
招标内容与范围:化学分公司综合生产区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验收资料,该生产区工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323-001-48。综合生产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废水处理污泥每天实际产生量约为0.6吨/天。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化学分公司危险废物(综合生产区废水处理污泥)委外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化学分公司危险废物(综合生产区废水处理污泥)委外处置: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至少包含323-001-48类),省外(陕西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相应相关资质审查及备案手续;
3)投标人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企业未发生过重大或重大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管理、机械等事故事件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在近五年内企业或法人没有因失信等不良行为被任何契约方纳入“黑名单”管理,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须自查是否与招标人为关联方的,是关联方的,须在报名时声明。未声明的,中标无效,中标人顺延为下一名中标候选人,提供关联关系声明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8日09时30分00秒---2024年07月15日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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