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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职工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ZJZB-2024-23823]-招标公告

2024-12-30 13:07:4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职工食堂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4-23823,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内容: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周期为两年的职工食堂及后勤服务(包括职工食堂餐饮服务、会务接待、安全保卫、保洁、电工、司机、后勤综合保障等服务)。本项目服务对象包括清远市分公司本部、清新支公司、英德支公司、佛冈支公司、阳山支公司、连州支公司、连南支公司、连山支公司。

1.2项目预算:本项目费用预算约9万元/月,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08万元/年,项目总预算金额216万元(两年)。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3服务地点:清远市、清新、英德、佛冈、阳山、连州、连南、连山县。

1.4服务周期:合同期限初定2年(以实际签署合同期限为准)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提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6未被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9法人及股东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及亲属间不得存在利益关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项目只接受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30900分至20251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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