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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雄县组团县城-雄东片区连接工程(金谷街)勘察招标公告

2025-03-12 17:44:2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雄县组团县城-雄东片区连接工程(金谷街)   勘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雄县组团县城-雄东片区连接工程(金谷街) (项目名称) 已由 雄县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关于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雄县组团县城-雄东片区连接工程 (金谷街)(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雄改发审字〔2024〕 11号 ,招标方案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招标核字 (2024)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恒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该项目的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东侯路至原站西路。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全长1862米(含雄州路和将台路两个交叉口) ,本次设计范围长度为1803.158米(不 含雄州路和将台路两个交叉口 ,其中 ,东侯路至规划路五段228.944米 ,规划路五至雄州路段320.938米 ,雄州路至将台路段632.788米 ,将台路至站西路段620.488米) ,红线宽度18米 ,双向两车道 ,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 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土建部分) 、通讯排管(土建部分)。

         2.3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为12848.39 万元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43.37万元。

        2.4勘察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出具勘察等全部成果文件 ,具体以发包人实际要求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初勘、详勘、出具勘察报告等全部勘察工作 ,勘察成果资料满足设计和评审有关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测能力。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条/段)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勘察项目(50万元以上勘察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 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 罚 ,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 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 ,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 ,暂扣或吊销执照 ,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 ,或被宣告破产 ,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 ”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 ,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信誉要求 ”②项的修改) ;

         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3.1.4“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L项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 , 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 , 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4)“信誉要求“要求 ”⑤项修改为本条) ;

        z.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p项修改为本条);

aa.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 。(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r项修改为本条);

a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 , 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

以上t、u、v、w、x、y、z、aa、ab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 , 以t、u、v、w、x、y、z、aa、ab条要求为准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 , 接受社会监督 。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 、谁举证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 ”在“投诉与答复 ”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 ,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03-13 00:00:00 至 2025-04-03 09:29:59 (北京时间 ,下同) ,通   过CA数字证书登录“” (以下简 称“交易平台 ”)的“ 电子招标项目 ”菜单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 ,应先在“交易平台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 , 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5-04-0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再登录“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上传成功后 ,系统自动 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 ,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 ,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 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本项目实行暗标 ,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 , 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 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 ,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 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  机号码 ,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 , 网页观看即可 。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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