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县街子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循化县街子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循化县街子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1.2采购人: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永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采购预算:2607334.75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垃圾堆体整治工程、终场覆盖工程、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工程、雨水导排工程、绿化与植被恢复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循化县街子镇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供应商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承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1.3、经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3.1.4、其他资格要求:外省建筑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截止本公告之日,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4月04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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