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MSDLZB2025086;
1.2招标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1.3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超市收银设备采购项目;
1.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采购内容:采购超市收款机25台、自助收款机6台、激光扫描平台25台、电子秤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6供货期:3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7采购预算:59.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范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超市收银设备采购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供货采购清单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履行本项目及实施合同所需的履约能力;
4.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开标之月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任意连续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开标之月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采购活动(须附书面声明);
4.5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查询结果;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4.6 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投标人清单(以工商银行的提供禁入名单或负面投标人清单查询结果为准);
4.7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若中标,在供货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须附书面声明);
4.8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附书面声明);
4.9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须附书面声明);
4.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附书面声明)。
4.1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中“至今”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5.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7日—2025年0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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