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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汤旺县税务局2025年度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9-03 11:07:1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国家税务总局汤旺县税务局2025年度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汤旺县税务局2025年度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52294GC0458017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汤旺县税务局2025年度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最高限价:1,750,000.00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汤旺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91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8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4.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供应商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并提供响应文件前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参照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10日,每天9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

方式:现场进行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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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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