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XMCG-2020-026
项目名称:超精密集成电路柔性载板基材及相关模组设计、硏发及生产项目废气处理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6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货物)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付地点 | 工期 |
一 | 超精密集成电路柔性载板基材及相关模组设计、硏发及生产项目废气处理系统采购 | 1批 | 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与要求 | 厦门市海沧区05-12B南部新城片区海新路与马青路交叉口东南侧 | 详见合同条款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2.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6、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1日 至 2021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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