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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2026年度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8-03 11:07:4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2026年度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H2026-ZC-0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2026年度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H2026-ZC-0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8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2026年度互联网专线服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2026年度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2026年度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时00分00秒---2026年08月07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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