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9940160

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配套给排水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1-02-07 22:00:1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配套给排水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配套给排水工程(一期)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116号)、《关于开展启动区排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14号)、《关于开展启动区给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一期)包括新建启动区东西轴线以北区级支路119条(不含史家胡同小学东侧支路、EC2-1支路、EC3-1支路),道路全长约97.5公里,红线宽度为18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通信管线预留预埋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

(2)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配套给排水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随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一期)敷设的给水、再生水、雨水(含初期雨水)、污水工程及其附属构筑物,其中:雨水管径D600-D1500,干线长度约96.7公里;污水管径DN400-DN600,干线长度约54.6公里;给水管径DN200-DN400,干线长度约77.8km;再生水DN100-DN150,干线长度约27.2公里。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87923.00万元,工程费约249334.43万元,其中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一期)工程费约193779.32万元,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配套给排水工程(一期)工程费约55555.11万元。

2.2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工程勘察、测绘、物探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补勘、出具勘察报告等红线范围内拟建工程的全部勘察、测绘、物探(含市政道路下供热、燃气等市政管线)工作。

(2)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综合管线实施方案编制、牵头相关设施管线设计,进行照明及监控等用电设备、设施与外部电源线路连接设计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以及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各施工标段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编制、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等)、配合招标人后续各项招标及非招标采购工作、负责配合各阶段专项报批报建等工作、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上述成果需满足相关行业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咨询机构审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勘察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各项目初步勘察报告,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2)设计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各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2.4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西侧):工程费约113982.50万元,其中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一期)工程费用约88982.70万元,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配套给排水工程(一期)工程费用约24999.80万元;

二标段(东侧):工程费用约135351.93万元,其中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一期)工程费用约104796.62万元,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配套给排水工程(一期)工程费用约30555.31万元;

具体划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部分。

2.5其他要求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①、②条件: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或 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①、②条件:

①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工作;

②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工作;

注:同一业绩合同中包括上述多个不同类型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视为满足该多个不同类型勘察、设计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担任,勘察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5)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6)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7)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质量”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7)L项修改为本条);②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⑤项修改为本条);③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②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勘察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设计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②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③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设计负责人;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⑤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6)、(7)项要求。

(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工程费(二标段>一标段)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已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联合体各方以各自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后面标段投标的也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②一标段中标单位将作为本项目的牵头单位,负责统一设计标准、技术指标以及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形式的统一,配合招标人统筹协调项目的整体设计工作,二标段的中标单位应服从项目整体统筹管理。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2 月 8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下一篇:

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热力系统全自动加氧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上一篇: 暂无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版

  • 分享到
温馨提示
• 
建议您通过拨打网站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投标流程,并咨询阅读启动区市政支线道路工程、配套给排水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内容,谨防上当受骗。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