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9940160

容东片区2号地(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1-03-05 20:52:3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容东片区2号地(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2号地(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东片区2号地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109号)、《关于同意容东片区2号地、雄安国际酒店项目实施单位变更的复函》(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东片区2号地(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东南,北至E22路,西至N21路,南至奥威东路,东至N28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次容东片区2号地(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招标共包含3个标段,分别为:标段1(XARD-0050宗地)、标段2(XARD-0051宗地)、标段3(XARD-0052宗地)。

其中:

(1)标段1(XARD-0050宗地):总建筑面积约47.7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3.7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00万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面积约2.90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实际审定为准。项目投资约27.8亿元;

(2)标段2(XARD-0051宗地):总建筑面积约70.2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0.2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面积约4.0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实际审定为准。项目投资约40.9亿元;

(3)标段3(XARD-0052宗地):总建筑面积约59.8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3.8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00万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面积约3.64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实际审定为准。项目投资约37.4亿元。

2.3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整个监理服务期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电梯、室外工程、人防工程、信息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小市政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燃气工程、临水、临电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安装内容的监理服务及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等合同中明确的监理工作职责、义务,并派专人驻场配合项目BIM和CIM的数据对接,以及对前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进度、造价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控制,对合同、信息等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等法定职责等,其它要求按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执行。本次招标不包括公共服务设施、政策性住房、公园绿地及城市支路等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

2.5 项目施工工期计划: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计划施工期2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7其他: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甲级资质。
  •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并竣工的单个监理合同额在6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备3年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投标人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0〕43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v.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w. 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x.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包括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满足本项目最低业绩要求;联合体中的另一成员需具有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甲级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及另一成员均需满足上述第3(4)、(5)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全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内容,联合体另一成员承担全部人防监理内容;

    ③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总监理工程师;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7)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若2017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土建、安全、安装、人防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且有3年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其中人防监理工程师还应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中至少一人还应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一(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0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1年03月1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下一篇:

    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热力系统全自动加氧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上一篇: 暂无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版

    • 分享到
    温馨提示
    • 
    建议您通过拨打网站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投标流程,并咨询阅读容东片区2号地(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招标公告内容,谨防上当受骗。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