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泉州市分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运营服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泉州市分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运营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泉州市分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FJZT-2025-1040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1)食堂运营管理服务:本项目预计就餐人数为121人(含自有人员86人,三方人员35人),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服务,提供各种主副食品制作和售卖服务;提供员工食堂会议用餐服务;负责制定每日配送菜单,在保证员工用餐服务的前提下,做好每日配送的菜量与员工消费的金额相匹配,避免浪费超额等现象;负责食堂日常运营相关场地、设备、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服务,厨房餐厅及食堂仓库的卫生清洁工作;负责食堂日常管理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2)食堂日常运营维护:包括设备小额维修、清洗烟筒、易耗件(包括零星餐具、食堂装饰物、防滑地垫、洗涤用品、餐巾纸、牙签、小工具等);(3)招待、会议、培训等其他用餐服务:指由参选人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用餐人数、用餐标准,提供会议、培训等其他用餐服务。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预估含税单价 (元/月) | 税率 | 服务期限 (月) | 预估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食堂运营服务 | 36000 | 6% | 12 | 432000 | 1名现场经理、1名主厨、1名砧板、4名厨工(含1名包厢服务员) |
2 | 食堂日常运营维护 | 1500 | / | 12 | 18000 | 凭发票和货物清单据实报销 |
3 | 招待用餐服务 | / | / | 12 | 200000 | 食材由中选人代采 |
4 | 合计 | 650000 |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人对应的份额比例为100%。
□/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食堂运营服务不含税总价407547.17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5年职工食堂运营服务。
★2.2服务期:2025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
★2.3服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2.4合同有效期:合同自2025年4月1日起直至本合同项下(含所有订单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项下所有订单截止下达的时间为订单截止日(原则上为2026年3月31日)或框架金额(合同上限)执行完毕,以先到的为准
2.5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
2.6项目类型:服务类。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性质: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3.2控股及管理关系:(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中选后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非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评审依据:非联合体声明函】。
3.5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6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 2023年 1月 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与本项目相关的同类(食堂运营服务类)业绩至少一份。
【评审依据:须提供证明材料要求如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及部分发票(无需全额)。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采购订单/结算文件。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订单金额及订单时间为准。若提供的上述材料不完整,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3.7人员资质要求:参选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应全部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明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9信用要求:参选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参选无效。
【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③参选人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参选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2月28日12时00分至2025年3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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