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甘肃龙智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张掖市残疾人联合会委托, 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张掖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入驻供货商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 20 日 15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征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ZL2025-73
项目名称:张掖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入驻供货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0万元
采购需求: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110号令)要求,本项目分为二个包,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 采购品目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服务内容 | 框架协议合同履行期限 | 备注 |
采购包1 | 肢体类辅助器具 | 3家 | 有需求的残疾人、老年人及其他有需求的人群线上提供所需类别的辅助器具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每年考核一次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且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
采购包2 | 视力、听力及智力精神类辅助器具 | 3家 |
(具体内容详见征集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征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清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征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甘财采(2009)17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6%的,确定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
(5)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16号)规定,本项目可以落实政采贷相关优惠政策。
(6)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精神,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有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21号)规定,本项目严格落实保证金收取相关政策。
(8)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提高至100%。(按项目整体预留)
(7)关于投标保证金收取规范要求:据根据《甘肃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2022﹞16号)文要求、《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21号)文要求: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自2022年7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市县中心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再开具电子保函。(详见征集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及政策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如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征集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5年 04 月 29 日至2025年 05 月 20 日,每天上午00:00分至12:00分,下午12:00分至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