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HW202108-154(3)
项目名称:长春市看守所项目家具用品、设施、设备(饮用水设备)
预算金额:1.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最高限价 | 供货期限 |
3包 | 饮用水设备 | 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9800.00元 | 2021年10月15日前供货及安装完成 |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相关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2018年至今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2.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不亏损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 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8日 至 2021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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