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新城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停车场建设工程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核字【20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比例为20.5%自筹和79.5%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曹妃甸新城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曹妃甸新城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2.3建设规模:建设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用地南侧城市道路和公交站点站台,主要包括停车位、站台、各类车间、人防、电气、给排水、暖通、道路、照明等相关附属工程。停车场总用地面积8158.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94.36平方米;南侧城市道路建设面积3510.14平方米,道路红线长110米,红线宽30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10月28日8:30至 2022年11月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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