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庆热电燃料输煤系统检修维护外委项目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44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庆热电燃料输煤系统检修维护外委项目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庆热电燃料输煤系统检修维护外委项目工程招标。
2.1.2 工程项目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庆民街100号。
2.1.3项目简况: 输煤系统储煤为露天煤场,煤场堆煤高度12.5米,贮煤量约为8万吨,可满足2×350MW机组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时10天的耗煤量。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三年。
2.2招标范围:2×350MW供热机组燃料部所辖设备及附属系统检修工作,负责输煤皮带机系统的主、辅助设备的检修、维护及定期工作,包括所辖范围内所有机务设备、电气设备、程控设备、监控设备、通信设备、消防设施、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的检修、抢修及日常管理,以及燃料区域保洁工作等,配置1名项目经理、1名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管理1人、项目专工2人、检修班长2人、燃料设备电气检修班6人、燃料设备机械检修班10人、燃料清扫班15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300MW及以上燃煤火力发电机组主机或辅机运行、维护的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含合同承包范围、签字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30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07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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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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