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5-04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庆热电燃料部#1、#2、#3煤场之间燃煤倒运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5-3-002)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庆热电燃料部#1、#2、#3煤场之间燃煤倒运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燃料部#1、#2、#3煤场之间燃煤倒运工程。
2.2 施工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2.3 采购内容:将燃料厂内#1、#2储煤场燃煤倒运至厂内#3煤场约140000吨,再根据生产需要将燃料厂内#3储煤场燃煤倒运至厂内#1、#2煤场约140000吨,同时负责#3煤场的整形、压实、防自燃、苫盖防尘网、防雨布、煤场内部及周边道路清扫等工作,倒运方式为汽车运送。
2.4 工期:本标段以倒运量(280000吨)或倒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先完成者为终结。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在有效日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3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电厂燃料倒运或煤场管理工作类似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工作范围、签字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5月09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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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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