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ZZ32465GC04540164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以《关于佳木斯市郊区2022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补充批复)》(佳农局函【2022】24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2022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减资金补充设计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平安乡(新业村、东风村、明发村、明德村、莲花村)望江景兴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区规划支渠矩形槽1.68km、农渠U型槽0.35km、涵闸构筑物4座、景兴提水站输水管道1套、机耕路17条长度(煤矸石路)10.004km;
2.4计划工期(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23年12月30日,总工期96天;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406.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24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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